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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德州某银行的委托

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审理的德州某银行诉山东XXX环境有限公司、山东X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XXX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为1500万元)

本所在接到委托人德州某银行的委托后,承办律师迅速向该行负责经办和发放贷款业务的主要负责工作人员了结情况,收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发放贷款的凭证等证据资料,连夜召开合伙人会议研究案情并商讨维权应对方案。鉴于本案中原告人向第一被告债务人公司发放的贷款没有要求担保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和厂房等方面的抵押,仅有两担保人公司提供了最高额保证。另了解到,债务人在其他商业银行尚有3500万元的贷款逾期未还,但是该公司及担保人公司的所有房产及土地全部进行了抵押。全体合伙人经过一致分析认为,“原告-德州某银行如果按照正常的惯例,即通过单纯的起诉并根据生效判决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风险,但因所有的不动产因被抵押于他行,原告对之只能劣后抵押权人受偿,因此判决后能否最终执行回款是个疑问。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综合使用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手段来运作该案。”最后合伙人一致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其一,从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支出为5000元;倘若起诉则要支付11万余元的起诉费),迅速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将上述三被告公司在银行开具的账户进行全部查封,对三被告公司的专利权、商标权等进行查封,对三被告在其他公司等组织体投资所形成的股权进行查封,从而最终迫使三被告主动和委托人进行谈判,商议还款事宜。其二,如果诉前财产保全没有效果,则保全后在法律规定的30天内进行起诉,根据正常程序来维权。其三,通过各类渠道查询被告各公司是否有到期债权没有回收或低价转让财产,如有则积极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或撤销权诉讼来保障委托人的贷款债权;”

在工作方案确定后,本所承办律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了三被告公司的工商登记等资料,随后将所有的诉前保全手续准备齐全,通过主要合伙人之人脉关系,与法院分管业务之领导进行沟通,确保了该案件办理的畅通无阻。之后承办律师到法院迅速办理了诉前保全立案,在立案后第二天就联系承办法官办理查封手续。根据我方所掌握的情况:第二被告的经营情况较好且在北京某银行开设了一个专门针对开展海外业务往来结算的账户,该账户的资金吞吐量较大,如果查封该账户则会严重影响第二被告的正常海外业务的开展。于是主办律师与承办法官便一同对第二被告在北京某银行开设的上述结算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同时到北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机构将二被告的专利权进行了查封,最后到委托人所掌握的三被告在本地开开户银行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银行账户查封及股权查封手续。

在所有的查封手续都办理完毕且给三被告都送达后,委托人就接到了三被告主要负责人的求和电话,皆表示能否给出宽限时间还款。尤其是第二被告用于海外结算的账户被查封冻结后无法支取该账户的大额资金,主动找到另两个被告商议还款事宜。最终三被告与委托人达成了还款协议而告结束,本所承办律师上下齐心以最恰当的方法和最小的成本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最终赢得了委托人的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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